从“鼓励”到“限制”的转向

要判断个人以太坊挖矿是否违法,需先回溯中国加密货币挖矿的政策演变,以太坊作为全球第二大公链,其挖矿曾是中国加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2017年前,国内对挖矿持相对开放态度,甚至有部分地区将其列为“新兴产业”给予支持。

但自2019年起,随着加密货币市场波动加剧及能源消耗问题凸显,政策风向逐渐转变,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要求“全面关停清退”,这一政策被视为国内挖矿行业“急刹车”的关键节点。

核心争议:个人挖矿是否属于“整治范围”

《通知》明确“整治对象”包括“以营利为目的,从事虚拟货币‘挖矿’业务的单位或个人”,但“个人”是否被纳入“一刀切”范围,实践中存在一定模糊性,结合政策表述及地方实践,需从以下角度分析:

“合规性”的核心:是否“扰乱金融秩序”与“消耗能源”

政策整治挖矿的核心逻辑有两点:一是虚拟货币挖矿“消耗大量能源,不利于‘双碳’目标实现”;二是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活动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”,助长洗钱、非法集资等风险。

对个人挖矿而言,若仅以“个人兴趣”“技术研究”为目的,使用少量家庭闲置设备(如一台旧电脑),未形成规模化、产业化运营,且未涉及任何交易或获利行为,理论上不构成对“金融秩序”的扰乱,能源消耗也微乎其微,此类情况通常不被视为政策打击的重点。

但若个人挖矿具备“营利性”“规模化”特征,

  • 使用专业矿机(如ASIC矿机或高性能显卡)组建“矿场”,甚至租赁场地、集中供电;
  • 通过矿池参与挖矿,并将获得的以太坊出售变现,形成稳定收益;
  • 以挖矿为主要“业务”,甚至雇佣他人协助运营。

此类行为已实质上构成“以营利为目的的挖矿业务”,明显违反《通知》要求,属于“全面关停清退”的对象,存在被认定为“违法”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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